关于上报2013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的通知

发布者:谢志霞发布时间:2012-12-06浏览次数:985

关于上报2013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的通知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的精神,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,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,现就上报2013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,遵循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坚持个别吸收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的原则,确保新党员的质量。

二、发展计划的制定要有计划性、前瞻性,合理优化积极分子队伍的结构,将党员发展工作重心前移。要防止发展计划制定的随意性、盲目性,防止党员数量的大起大落。

三、发展计划的制定应采取自上而下、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法,防止个人说了算。

四、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要在制定2013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同时,要对2012年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,对计划执行情况不好的党支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。

五、请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于2012年11月30日12:00前将《2013年度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》(附件1)、《2012年入党申请者登记表》(附件2)、《2013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》(附件3)、《2013年度发展对象登记表》(附件4)的电子版和纸质版(盖章)上报党委组织部。

联系人:张可菡电话:67791264

此通知和附件可在ftp://202.121.127.206/组织部/张可菡文件夹下载

党委组织部

2012.11.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