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党内统计年报工作的具体要求

发布者:谢志霞发布时间:2012-12-06浏览次数:181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:

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,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度党内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发展对象先行上报预审

为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关于上海高校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将继续严格执行年度发展计划预审制度。请各学院认真制定2013年发展党员计划,既突出重点又统筹兼顾,采取自上而下,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法,于2012年12月8日前,将“发展对象情况”上报,各院系在年报上报前若无反馈则视作预审通过。各学院在上报2013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同时,要对2012年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,对于2012年计划执行情况不好的院系、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,减少计划的随意性和盲目性。

二、CCPM党管系统完成要求

2012年12月10日前完成“组织关系转入、转出”清理工作,12月20日至12月31日暂停党员预审,12月20日完成信息维护工作,逾期将进行通报。

系统梳理申请者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党员的信息,务必核准党员信息,做到实际党员数相符;系统整理完毕后,上交2012年CCPM统计表。

党委组织部

2012年1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