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:
根据党委关于2014年元旦、春节期间组织好、落实好生活特殊困难党员工作的要求,请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在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基础上,深入调查研究,摸清有特殊困难党员的具体情况,党委将会下拨特困党员补助经费。其补助条件可以参照以下标准:
1.家庭遭受火灾、水灾、地震、雪灾等灾难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。
2.本人或家属患大病重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,个人负担医药费较重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。
3.家庭人均月收入较低,子女读书负担重等原因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。
使用党费对生活特殊困难的党员进行补助,体现了学校党委对党员同志的关心,是党的凝聚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,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高度重视,认真研究,严格掌握标准,确定补助名单。不要与工会等其他部门的补助重叠,不要与其他补助互相攀比。
需要补助的党员请填写《生活特殊困难党员补助申请表》,电子版在ftp/组织部/各类下载文件夹中,请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3点前将纸质版(签字、盖章)报党委组织部,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困难程度的排序。
高职学院党委参照此文件精神自行安排。
联系人:谢志霞 联系电话:67791270
特此通知
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
2013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