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毕业生党员
离校前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党委(党总支):
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2017年我校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对象
2017年毕业的研究生党员、本专科生党员。
二、工作内容
1、进行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
对2017年毕业的研究生党员、本专科生党员信息进行登记,确保信息准确、完备。填写《2017届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1),于3月21日(星期二)前将电子版交党委组织部。
2、开展毕业生党员集中党性教育
各学院要在毕业生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以“不忘初心,继续前行”为主题的党性教育活动。集中教育要突出仪式感,增强实效性,通过集中教育,让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,使他们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,增强组织观念。
3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
各学院填写《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》(附件2),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2周交党委组织部,待审核通过后,到组织部集中开具纸质介绍信。
组织关系转接是顺序是:(1)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,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。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,则应转入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社区(乡镇)党组织(党建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党组织)。(2)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,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人居住地或父母居住地的社区(乡镇)党组织(党建服务中心党组织)。(3)因私出国(境)的,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校。本人应递交书面申请,说明学习地点、时间、留学方式、联系方式、境内联系人、预期回国时间,同时填写《共产党员因私出国(境)保留党籍审批表》,经学院党委(党总支)审批后,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。
4、做好相关档案的转移衔接
对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,要将党员档案归入人事档案,随人事档案转出。
对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,应由党支部做好预备期的组织鉴定,填写《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》、《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》,归入党员档案。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应与人事档案分离,投递至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。对毕业后3个月内转正的预备党员,一般由学院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,到期履行转正手续后,再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。
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,应由党支部将其现实表现填入《上海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》,连同入党申请书、思想汇报、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等形成完整培养考察材料,归入人事档案。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,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人事档案,便于接续培养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注重分类指导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重视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和管理工作,要结合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党员特点进行分类指导,认真落实各项工作,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性。
2、加强规范管理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借鉴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经验,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为契机,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,避免再次产生失联党员。
3、把握时间进度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把握好工作进度,注意时间节点,按通知要求按时上交相关材料,并于5月15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,报党委组织部。
附件:
学院填写并上报的:
1、《2017届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》
2、《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登记表》
3、《2017年毕业生党员移交档案登记表》
4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粘贴样表
给党支部的:
5、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
6、上海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
给党员的:
7、《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2017年毕业生党员登记表》
8、《共产党员因私出国(境)保留党籍审批表》
9、给组织关系保留在校或在校保留(停止)党籍的毕业生党员的告知书
10、给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
以上附件均可在ftp://党委组织部/文件夹下载,或在党委组织部网站http://zzb.sues.edu.cn/“重要通知”栏目下载。
联系人:张可菡熊伟
电话: 67791265 67791264
党委组织部
2017年3月6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