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我校开展党代表与党组织和党员、群众结对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3-27浏览次数:78

关于在我校开展党代表与党组织和党员、群众

结对工作的通知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:

为进一步加强党代表大会代表(以下简称党代表)与党员群众的联系,更好地服务党员群众,充分发挥党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有关精神,经研究决定开展党代表与党组织和党员、群众结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结对范围

每名党代表应与2名党员或群众结对,其中1人为教工,1人为学生,结对对象应包含学科带头人、业务骨干、后备干部、青年教师、新进教师、学生骨干、困难学生等。

担任中层领导干部的党代表还应与1个党支部结对,其中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党代表的,应与1个学院党支部结对。

二、结对对象的确定

党代表与党员、群众、党支部结对,可由党代表本人提出结对名单,经党代表所在基层党组织汇总、统筹后,提交校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备案;党代表本人也可提出结对意向,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报校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后统一安排结对对象;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,对党代表结对的党员、群众、党支部进行调整。

三、结对后应开展的工作

党代表与党组织和党员、群众结对后,应积极主动开展联系服务工作,具体内容可包括:

1、与党员、群众结对:定期与结对党员、群众开展谈心谈话,深入了解思想状况,关心党员、群众工作和生活,帮助解决一定的困难;根据结对教师、学生的实际需求,开展业务指导、学业辅导等“传帮带”活动,帮助结对对象实现事业发展和成长成才。

2、与党支部结对:担任中层领导干部的党代表定期参与所联系党支部的党的组织生活、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;为结对党支部的党员上党课;指导帮助结对党支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建,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;经常深入结对党支部,开展走访、谈心、座谈等活动,了解结对党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、工作和生活状态,就学校的重大事项、重大决策、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等倾听党员诉求、收集党员意见。

四、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

1、确定党代表结对名单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在党代表中做好宣传动员,使每位党代表明确活动的目的、方式、内容,并结合党代表的实际情况,指导党代表确定结对对象。请基层党委(党总支)于43日前《党代表结对意向表》(附件1)反馈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。

2、开展结对活动。结对名单经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确定后,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及时反馈党代表本人。党代表应主动与结对的党员、群众和党组织负责人见面,并采取多种形式,从党代表本人及党组织和党员、群众实际出发,开展结对活动,结对工作要注重质量,讲求实效。

3、对结对工作进行小结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提醒本单位党代表及时做好与结对情况记录,并将党代表结对后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纳入党代表述职评议的范围。630日前,党代表填写《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登记表》(附件2),交所在基层党组织汇总,报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。

附件:1、《党代表结对意向表》

2、《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登记表》

 

联系人:张可菡、吕宁

电话:67791265、67791264

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组织部ftp-“各类下载”文件夹或组织部网页-“重要通知”栏下载。

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

2015326

 党代表结对意向表.doc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登记表.doc